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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31838/2024-00350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东政办发〔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日期: 2024-01-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相关决策部署,近年来,沙巴体育投注,沙巴体育娱乐场:扎实推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公共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补齐,村庄环境全面改善提升。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贯彻落实市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和“百千工程”行动方案要求,实现“建”“管”无缝对接,推进长效管护水平和质量提升,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改善,依据《如东县关于落实“百千工程”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东办〔2023〕119号)、《如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东办〔2022〕19号)精神要求,现就进一步健全沙巴体育投注,沙巴体育娱乐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范围,完善管护标准、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强化监督考核,形成完整健全的“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确保各类垃圾妥善处置、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公共基础设施运行良好,实现农村地区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乡村生态环境美丽宜居。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涉农镇(区、街道)、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农场)。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管护范围

按照“全要素、全覆盖”的要求,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内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其中:

依据《如东县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东政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人居环境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要包括农村道路河道管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及其他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维护,要做到设施完好、正常运行、长期稳定发挥作用,出现自然灾害及时抢修,发现人为破坏及时制止和索赔。

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以“四清一治一改”(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河塘沟渠、农业废弃物和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治理乡村公共空间,改变农民生活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范围包括“一部四沿六旁”,即城乡接合部,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国省干道和农村县乡道沿线、河道沿线,以及宅旁、村旁、田旁、路旁、水旁、棚旁。内容包括村庄公共环境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非法小广告和白色污染清除、村沟宅塘清理、农业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和乱堆乱放监督等等。

各涉农镇(区、街道)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内容,纳入长效管护,落实管护责任。各涉农镇(区、街道)村与保洁员或市场化运行主体签订的各类长效管护协议书,应涵盖上述非经营性全部内容(明确由县级主管部门或运营企业、农户负责的除外),减少人为拆分。

(二)进一步完善管护标准

依据镇村布局规划,锁定村庄底数,按照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两种类型,分类实施管护标准。规划发展村庄包含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污水治理、生态河道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破落建筑整治、“三棚”治理和环境整体提升,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新风貌;一般村庄包含搬迁撤并类村庄、其他一般村庄,对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有序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和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全面达到公共基础设施运行良好、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标准。

(三)进一步明晰管护责任

坚持行业指导、属地负责、村级管理、群众参与的原则,明确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和业务指导主体,分级负责,规范运行。根据“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切实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管护缺失等现实问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责,摸清各自领域内的基本情况,出台各行业管护标准、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抓实抓细自身负责的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服务与引导,坚持底线思维,站稳人民立场,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长效管护工作取得实效:

县委农办统筹谋划,指导各镇(区、街道)准确定位,分类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县发改委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进一步完善各自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列出管护清单,明确管护目标、标准和要求,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各镇(区、街道)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绿化管护;

县住建局指导各镇(区、街道)做好公厕管护、加强农村污水处置设施巡查,收集上报运维问题,及时处置违规排放问题;

县城管局指导各镇(区、街道)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提高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设施建设,健全常态化垃圾排查清理机制;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国省县道的管护和保洁,指导各镇(区、街道)做好农村道路管护;

县水务局负责一二级河道管护和保洁,指导各镇(区、街道)做好河道管护和黑臭河道整治;

县供销社指导各镇(区、街道)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

县妇女联合会指导各镇(区、街道)开展全县美丽庭院建设;

如东生态环境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和农村黑臭水体监测认定;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全县公共空间治理、畜禽粪污和秸秆处置、露天粪坑和旱厕动态清零、村级组织推广运用积分制,利用积分制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动员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等;

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收集各类管护办法。

各涉农镇(区、街道)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长效管护机构,名称为:×××镇(区、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明确主分管领导负责人,其中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另明确常务副主任1名,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备长效管护设施和设备,保证管护工作正常运转。加强管护队伍建设,根据人口密集程度按照每50-100户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管护人员的标准建立管护队伍,通过定人、定岗、定责等措施,形成网格化管理,压实管护责任。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资料,确保应管尽管。

行政村(涉农社区、农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本村(涉农社区、农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理顺村民家沟家塘的管护责任,指导村民落实“门前三包”,主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宅前屋后物品规整、卫生户厕保洁、卫生清扫等工作。

村内企业和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要落实负责本单位内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农村供水、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运营企业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单位,要强化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

(四)进一步落实管护经费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经费实行地方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捐助相结合的保障机制。县级财政按照每年10万元/村共计2280万元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基础补助资金列入县本级预算。其中:县级按照河道管护费三级河道2000元/公里、四级河道1500元/公里和沟塘管护费村均1万元,农村垃圾收运费30元/户,村级组织推广运用积分制村均1万元,县级美丽庭院建设五星级400元/个、三星级200元/个安排相应费用。

各涉农镇(区、街道)按照不少于1:1进行配套,列入镇级预算,专户管理,专款使用。有效整合各类相关政策资源,建立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对于村级组织负责的管护项目,有条件的村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筹措部分长效管护资金,探索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以捐资的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

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年度百分制考核制度,出台考核办法。按季度收集各部门推进情况和季度考核结果、资金兑付建议,并汇总折算出各涉农镇(区、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考核结果,报领导组审定后通报考核结果、兑付县级奖补资金。

县本级和上级审计、巡察或明查暗访、群众通过农村人居环境随手拍小程序发现与人居环境有关的问题,由县乡村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经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领导组签发到相关部门,并跟踪整改情况。

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每月17日村庄清洁日,“四不两直”开展暗访督导,对各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的单位,或报送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实时通报;对各镇(区、街道)未及时整改上级或县本级部门、群众举报发现问题的,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人居环境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制定考核办法,细化举措,强化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每季度开展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全年实现行政村(涉农社区)专项考核全覆盖。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涉及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推进情况和季度考核结果、资金拨付测算报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负责长效管护的机构,加强对管护质量的日常检查,常态化开展巡查,发现并交办环境管护问题,督促整改。健全行政村(涉农社区、农场)及管护人员日常考核,常态化开展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并形成季度考核结果,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天报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行政村(涉农社区、农场)长效管护专职人员常态化开展巡查,对环境管护问题落实即行即改和面上整改,负责管护人员业绩考核。鼓励各镇(区、街道)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奖惩激励机制,把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相挂钩。加强管护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四、奖惩办法

(一)实行季度考核。坚持“奖优罚差”原则,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季度考核制度。根据镇级评估、部门专项考核和本级“四不两直”暗访发现问题减分等方式,对全县各镇(区、街道)村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进行季度考核,每年通报4次。对每季度排名前5位镇(区、街道)的第一、二名行政村(居),和前6-10位镇(区、街道)的第一名行政村(居)予以激励。每村奖补2万元,其中奖补资金的25%纳入村干部考核报酬发放到人。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由县相关部门牵头指导进行专项整治。

(二)实行年度差别化考核。将季度考核结果按每季度25%计入年度考核,本年度内上级暗访交办计入减分项,形成年度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前三名的镇奖励分别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鼓励开展示范创建。鼓励规划发展类村庄积极创建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市级农村人居环境先进村等,各涉农镇(区、街道)要制定好创建计划,整合资源,聚力打造示范村。凡严格对照标准建成市级农村人居环境先进村,除市级10万元奖补资金外,县级按照1:1进行激励到村。凡建成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级激励资金全额拨付到村。

(四)突出评价结果多领域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县对各镇(区、街道)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是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的重要任务,各涉农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工作站位,结合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复评、各类示范创建等工作,抓实抓好长效管护工作。县委农办要牵头做好政策研究、任务分解和落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有效衔接。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示范创建类行政村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一般村工作有序。各涉农镇(区、街道)要积极谋划,对照标准确定年度重点培育村,并在每年初报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完善配套制度

各涉农镇(区、街道)要依据本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镇级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办法,并报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做好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登记管理,明确产权归属,实行信息化、动态化、台账式管理。建立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明确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要形成镇级长效管护清单和标准、操作规程等,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形成整体系统、协调配套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三)坚持农民主体

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宣传发动,增强农民参与感、责任感、归属感。推广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公共空间等管护工作,增强农民群众爱护公共基础设施意识。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全面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积分兑换等活动,建立奖励补助机制,增强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设置公益性岗位,推广以工代赈,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民群众参与本地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

(四)注重宣传引导

加强工作指导、经验总结和示范引领,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多种活泼适用的宣传载体,大力培养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习惯,全力营造共同参与、支持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法律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农民群众对做好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长效管护。切实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畅通意见表达渠道,积极回应各方合理关切。

附件:1.如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实施范围

2.如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标准

3.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季度工作推进情况(模板)

4.××工作各镇××季度考核结果和资金拨付建议表

5.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检查发现问题交办汇总表

6.本级暗访、上级督查发现问题交办单(模板)

7.××镇××年示范创建申报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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